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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关于金凤片区城市更新-金凤老场镇(二期)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二片区)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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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人: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金凤片区城市更新-金凤老场镇(二期)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二片区)确定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并已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为确保有关工作顺利推进,根据《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七条规定,教育、公安、民政、规划自然资源、城市管理、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和机构已按职能职责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范围:

金凤镇新街(李木良、李木春)、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陈刚)、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含路14号附14号(韩文东、陶长碧)、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罗宇、陈文兰)、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含路14-13号(刘国华、刘兴跃)、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胡绍煜)、九龙坡区金凤镇街道社区海含路14号(李武平)、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张翠英)、九龙金凤镇新街(李华明)、九区金凤镇新街(文国兰)、九区金凤镇新街(欧平)、九区金凤镇新街(韦延江)、金凤镇新街(张良忠、张良容)、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胡绍煜)、高新区金凤镇海含路141单元1-3(蓝俊杰)、九龙坡区金凤镇街道社区海含路1单元14-7#(廖东)、九龙坡区金凤镇街道社区海含路1-2-2号(汪德良)、九龙坡区金凤镇新街(廖琴)、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含路14号附11号(赖远梅)、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万传元)、九龙坡区金凤海含路143单元2-1(陈贵贤)、九龙坡区金凤镇街道社区海含路14号(陶林、谢亚玲)、九龙坡区金凤镇海含路街144-2号(谢晓玲)、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熊红雨)、九龙坡区金凤镇商贸小区(牟明婧)、高新区金凤镇海含路143单元3-1(何正容)

暂停期限:一年,自2025917日起至2026917日止。

暂停办理手续期间有特殊情况的,应及时与我单位联系。(联系电话:02368609118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202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