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1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建设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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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7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4 |
经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我单位依法启动白市驿白新街片区(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征收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需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一、暂停办理范围
白市驿镇民航大院。
二、暂停办理期限
一年,自2022年10月17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
三、其他要求
房屋征收项目和征收范围确定后,自公布之日起,除经依法批准的危房解危改造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或者改变土地、房屋用途等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所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增加补偿: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者设定其他权利;
(二)以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为住所或者经营场所申请办理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的设立或者变更登记;
(三)其他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请拟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积极配合房屋征收部门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重庆高新区建设局
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