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107588933003W/2022-001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 索引号 ] | 12500107588933003W/2022-0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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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的规定,天赐路(含谷立交至黄金桥段)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其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现决定对天赐路(含谷立交至黄金桥段)改造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二期)征收范围内:含谷镇王志王路78号、含谷镇王志王路8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8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86号、含谷镇王志王路9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9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94号、含谷镇王志王路96号、含谷镇王志王路98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0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0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04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06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4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6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8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8号-1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18号-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2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2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24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28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3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3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34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38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4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46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46号-1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48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50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52号、含谷镇王志王路154号、含谷镇天赐路84号、含谷镇天赐路88号、含谷镇天赐路108号、含谷镇天赐路126号、含谷镇天赐路136号、含谷镇天赐路142号、含谷镇天赐路144号的房屋以及征收红线范围内其他附属物实施征收,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收回。
征收有证房屋建筑面积约9355.37㎡(最终以实际签约面积为准),以及部分未登记建筑。征收户数43户。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按规定做好征收补偿工作。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重庆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