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555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规资函〔2025〕12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555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规资函〔2025〕123号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人大建议办理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5-21 |
[ 发布日期 ] | 2025-06-10 |
游绍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盘活已征未用地的建议》(第DH0360号)收悉。经与高新区土地利用事务中心、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开发集团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征未供土地盘活及管护责任划分
根据高新区管委会职能分工及《重庆高新区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渝高新委办发〔2021〕60号)等文件规定,高新区范围内已征未用土地由重庆西永微电子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开发集团按照其管理范围落实土地整治、日常管护、临时利用、安全生产等责任。根据高新区管委会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已征未供闲置土地管护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21-33),城市建设集团作为高新区范围内(不含市级平台、西永微电园管辖土地及寨山坪区域的已征未供土地)已征未供闲置土地的管护主体,委托高原物业公司联合各镇街对已征未供闲置土地进行日常管护。寨山坪2020年以来新征土地由城市建设集团作为管护主体,委托高原物业公司联合相关镇街进行日常管护。西永微电园公司负责其管理范围内(含寨山坪区域)的已征未供闲置土地管护。
二、已征未用土地盘活有关情况
近年来,为盘活已征未用土地,我局协同平台公司加强土地招商推介,推动房地产项目土地出让,实现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应保尽保,做好基础用地保障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调研学习,积极研究政策,并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支持,目前已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多元化供地方面。于2025年出台《重庆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多元化供应管理办法》,针对不同项目差异化用地需求,形成国有建设用地的弹性出让、先租后让、短期租赁等多元化供应方式,其中明确对工业和物流仓储用地可以采取短期租赁方式供地,年限不超过5年。二是土地临时利用方面。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颁布的《重庆市国有土地储备整治管理办法》,土地储备整治机构可以依法将储备土地的使用权单独或连同地上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临时出租、临时改变用途,也可根据城市绿化需要进行绿地建设。因高新区无具备资质的储备机构,故已征未用土地均由平台公司开展临时利用审批和管理。2024年西永微电园公司、高新开发集团分别通过临时用地方式,保障工程项目临时用地需求,出租土地1022亩、208亩;此外,西永微电园公司通过委托管理、公开招租等方式,将闲置建设用地用于材料堆场、临时商业等,出租土地5宗87亩。三是国有农用地盘活方面。目前,国有农用地均由平台公司进行管护和利用,西永微电园公司通过公开招标,引进了一家专业农业种植公司,完成了1050亩的耕地种植。针对国有农用地无法确权登记且难以盘活的问题,由于全国范围内均无明确政策文件可以借鉴参考,我局持续对接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寻求政策支持。
下一步,我局将协同区内各部门、平台公司,持续加强项目招商力度,推动产业用地、经营性用地出让,并加快谋划基础设施项目,推动划拨用地供应,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布局,通过多种方式盘活已征未用土地;同时,持续完善相关土地管理制度,落实各单位各环节的职能职责划分,管好、用好高新区的已征未用土地。
此复函已经杨林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区政府办督查室。
重庆高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1日
联 系 人:姚蓓
联系电话:023-68600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