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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7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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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司法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发布日期 ] 2021-12-02

重庆高新区2021年第三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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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

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

提供法律援助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八条,《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2028号)。

程序

1.申请:当事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2.审查:法律援助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3.审批:援助中心主任对法律援助案件进行审批。

4.指派:援助中心主任指派律师承办案件。

5.结案:承办律师将已办结案件案卷送法律援助机构检查。

6.公示:对补贴情况进行公示。

案件办理

情况

2021年第三季度受理法律援助申请105件,批准105件,结案53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63万元,为农民工讨薪34万元;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95件次。

质量考核结果

合格

监督电话

023-68882058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2021年第三季度提供法律援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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