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 | 行政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许可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8 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 2016 年第 617 号)《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2 | 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注销审批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许可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7 号)《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3 | 行政处罚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7 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8 号)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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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4 | 行政处罚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 2010 年第 122 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 2016 年第 134 号)《律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8 年 142 号)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司法部令 2004 年第 92 号)《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5 年第 131 号)《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联营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 2012 年第 12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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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业务行为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6 | 行政处罚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不安排本所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收取财物的处罚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处罚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司法部令2010 年122 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 (司法部令 2016 年第 134 号)《律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8 年 142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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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给付 | 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经费补贴发放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发放情况 | 《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8 | 人民调解员补贴发放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发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 局,各镇街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9 |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 助、抚恤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发放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0 | 行政给付 | 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发放 | 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发放情况 | 《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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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检查 | 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执业监督检查 | 依据、程序、内容以及检查结果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05 年第 95 号)《司法 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05 年第 96 号)《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 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9 年第 144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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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监督检查 | 依据、程序、内容以及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06 年第 101号)《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06 年第 10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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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监督检查 | 依据、程序、内容以及检查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8 年 142 号) 《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6 年 第 13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 号)《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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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4 | 行政检查 | 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监督检查 | 依据、程序、内容以及检查结果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7 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8 号) 《重庆市基层法律服务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 11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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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行政奖励 | 对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奖励 |
评选通知、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重庆市人民调解条例》《人民调解委员会及调解员奖励办法》(司法部令 1991 年第 15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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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评选通知、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17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 奖励 |
评选通知、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18 | 行政奖励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表彰奖励 | 评选通知、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7 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7 年第 13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19 | 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表彰奖励 | 评选通知、公示以及奖励决定 |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8 年 142 号)《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6 年第 134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20 | 其他行政权力 | 对法律援助机构不予援助决定异议的审查 | 依据、条件、程序 | 《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21 | 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 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 指南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 局,各镇街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镇街公共法 律服务工作站 | √ | √ | √ | √ | ||
22 | 查询服务 | 法律法规和案例检索服务 | 法律法规库、典型案例库网址或链接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23 | 查询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 信息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24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 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实体场所地址、热线电话、中国法网和重庆法网网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 单及服务指南 |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司办通〔2019〕5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 局,各镇街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 √ | √ | √ | |||
25 | 申办服务 | 办理公证事项和事务 | 办事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26 | 法律援助服务 | 办事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法律援助条例》《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1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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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律所、律师执业证书遗失、损毁补(换) 发 |
办事指南 |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管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9 年第 143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 工作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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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 开 |
区县级 | 乡镇级 | ||||||
28 | 投诉受理 | 法律援助投诉受理 | 办事指南 | 《司法部关于印发〈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司发通﹝2013﹞161 号) 《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服务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渝司发﹝2014﹞112 号)《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29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受理 | 办事指南 | 《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部令 2019 年第 144 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司法部〈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渝司发﹝2019﹞ 85 号)《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办理流程指南〉的通知》 (渝司发﹝2019﹞第 138 号)《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 | √ | √ | √ | ||||
30 | 其他公共服务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 局,各镇街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 √ | √ | √ | ||
31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 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年)〉的通知》《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信息公开条例》 |
制作或获取信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 | 高新区综合执法 局,各镇街 | 高新区政府门户网站 http://gxq.cq.gov.cn/;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镇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