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广播、电影、电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0135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广播、电影、电视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1-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1-16 |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 基本文化需求为主要目的,通过广播电视、视听网络等传播渠道提供的产品、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一、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主导、社会力量参与,以满足公民广播电视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提供广播电视基本公共设施、产品和服务活动的统称,是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组成部分。
(一)广播基本公共服务
1.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2.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其中,通过调频方式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含中央广播节目1套、市级广播节目5套,有条件的区县提供1套本地广播节目);通过地面数字方式提供不少于12套广播节目。
3.通过有线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0套广播节目。
(二)电视基本公共服务
1.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2.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其中,提供
中央电视节目12套、市级电视节目2套、区县本地电视节目1套。
3.通过有线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基本电视节目。
(三)应急广播服务
1.完善应急广播建设覆盖,保障应急广播运行维护,为城乡居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2.通过应急广播做好日常宣传,原则上每日播发次数不得超过3次,市、区县两级平台日常播出总时长不得超过60分钟。
3.通过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方式提供的应急广播服务综合覆盖率应达到100%,双向化应急广播终端在线率应达到90%以上。
4.每个行政村至少部署2路双向化应急广播终端,灾害事故多发易发地区至少部署1路双向化应急广播终端。
5.在山洪灾害防御重点村落、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区和隐患点、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场所应按需部署双向化应急广播终端。
(四)面向特定群体服务
1.市级电视台按照《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开设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有条件的电视频道加配同步字幕,重点新闻节目手语同步播出,手语节目每周不少于1档。
2.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五保户实行免费,对农村家庭年人 均收入低于国家确定的绝对贫困线以下的贫困户、领取政府定期救济补助的特困户、城市中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金的优抚对象等用户实行低收费收看有线数字电视。鼓励当地政府向具备广播电视传输资质的企业购买服务。
二、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
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是为满足居民更高层次需求、保障社 会整体福利水平所必需但市场自发供给不足的公共服务,政府通过支持公益性社会机构或市场主体,增加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推动重点领域非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化发展,实现大多数居民以可承受价格付费享有。
(一)广播节目服务
提供自制新闻资讯类节目,市级每天1档,区县级每周1档(含)以上。
提供科教、文化、法治、经济、生活服务等类型的节目,每周不少于1类。
提供展示农村新变化、宣传农业新成就、提供农业新信息等服务三农的广播节目,每周不少于1档。
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专题服务类节目,每周不少于1类。
提供公益广告节目,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 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
(二)电视节目服务
提供自制新闻资讯类节目,市级每天1档,区县级每周2档(含)以上。
提供科教、文化、法治、经济、生活服务等类型的节目,每周不少于1类。
提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的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每周不少于1档。
提供展示农村新变化、宣传农业新成就、提供农业新信息等服务三农的电视节目,每周不少于1档。
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提供专题服务类节目,每周不少于1类。
提供公益广告节目,播出机构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播出时长不得少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其中,广播电台在11:00至13:00之间,电视台在19:00至21:00之间,公益广告播出数量不得少于4条(次),扶残助残等特殊群体关爱类公益广告要有一定播出数量。
提供高清电视节目,有条件的提供超高清节目。提供点播、回看等有线电视节目互动服务。
(三)网络视听节目服务
鼓励创作富有地方乡土气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贴近本地居民生产生活的网络视听节目。
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每年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12条,扶残助残等特殊群体关爱类公益广告要有一定播出数量。
(四)“智慧广电+”服务
1.政务服务
积极参与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参与数字城市、数字镇村建设,参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并向县、乡、村延伸,推动政务服务进电视、进手机。
为党委政府提供网格化管理、信息发布、安防监控等智能化服务。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供基层治理可视化服务。
依托农村基层党建综合信息平台,为党建工作提供多屏互动服务。
打造管理控制端、监督处置端、电视显示端、手机应用端和大数据库的“四端一库”,鼓励大、小屏内容互通联动,提供行政村(社区)党务、村务、财务等信息公开服务,助推实现全民监督。
参与“雪亮工程”“平安乡村”建设,构建县、乡、村全覆盖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提供乡村公共安全高清视频监控服务。
2.便民服务
拓展广播电视的综合信息服务和智能化应用等新业态,在教育、医疗、生活、养老等领域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拓宽应急广播发布渠道,提升各类终端覆盖水平,推动应急广播平战结合,开展新功能新应用建设,在现有系统基础上提供可视可互动等多样化场景运用服务。
推进“智慧广电+”教育,积极开发场景式、体验式、互动式线上教学,以“来点教育”专区等点播与直播相结合的形式,为全市中小学学生提供线上教学、心理疏导、科普知识等服务。提供电视端智慧教育应用实现等各地教育音视频资源共享。
探索“智慧广电+”康养、助残等服务,为老年、残障群体提供智慧养老、关爱服务。
对接本地优质医疗资源,为乡村提供智慧医疗服务。
依托国家文化专网,参与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的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
整合农业信息服务资源,提供以“三农”为核心的信息服务。3.商务服务
推动广播电视与农业、旅游、文化等产业的业务合作、业态创新和服务升级,促进产业振兴。
打造商务服务平台,为乡村特色农产品、特色民宿等提供宣传推广和促销服务。
结合“智慧农业”建设,为农业精细化运作、农产品仓储物流、农业休闲旅游等涉农产业提供全过程数字化服务。
4.其他服务
运用科技发展新成果、广播电视新技术,培育广播电视新业态,推动服务升级,为党委政府、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