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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31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广播、电影、电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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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服务对象服务内容重庆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
1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残疾人在电视台提供有字幕或手语的节目重庆市电视台每周播出不少于1次的电视手语新闻节目;区县电视台按照《国家通用手语常用词表》开设手语节目或加配字幕节目。
2收听广播城乡居民提供广播节目和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3观看电视城乡居民提供电视节目服务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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