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20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8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20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8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承担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集中办理服务;承担高新区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残联等方面的具体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力社保工作中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和表彰奖励工作以外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综合部、社会保障事务部、医疗保障事务部、劳动就业事务部、体育帮扶事务部、政务服务管理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49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26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218.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无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收入较2023年增加2446.4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6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1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增加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2492.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744.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836.6万元,农林水支出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3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其他支出1218.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2446.4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97.2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16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8.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增加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26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69.7万元,比2023年增加12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77万元,比2023年增加97.26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数增加,且高新区教育事务中心1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新增1辆公务用车购置计划,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759.93万元,比2023年增加1166.68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等,主要用于实施“新凤人才”计划,为青年人才提供就业创业、安居乐业全链条支持。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1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18.4万元,比2023年增加1178.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体育经费全部由体彩公益金收入保障,而2023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发展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事业,开展体育设施建设等工作。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人员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2023年增加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比2023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教育事务中心1辆公务用车达到报废年限,新增1辆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1269.7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兰爽,联系方式:023-68680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