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08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080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减排目标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准入和监测、应对气候变化,水利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内设综合科、环境综合管理科、水环境管理科、大气环境管理科、水资源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生态环境监测科(站)。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6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662.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524.8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524.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3662.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662.8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2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982.8万元,农林水支出165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524.82万元,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预算减少695.29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增加1219.8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62.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2.85万元,比2024年增加52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1.05万元,比2024年减少41.81万元,主要原因是文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项目支出2,791.80万元,比2024年增加566.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下达了中央水利发展资金等上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
生态环境局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工作;公务接待费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障公务接待工作开展;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比2024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数量与2024年相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标准较上年压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2.56万元,比上年增加27.37万元,主要原因为办公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662.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石丹平,联系方式:023-6860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