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19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8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19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5-08 |
[ 发布日期 ] | 2024-05-08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系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1.负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承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生态修复、耕地保护、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林业管理保护等工作。2.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内部机构有综合科、法规监察和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权益和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和调查监测科、市政交通和建筑管理科、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科、生态修复和林业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20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171.0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36.83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589.7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763.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7207.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496.5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2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2.3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589.7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1.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22.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71.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71.02万元,比2023年增加7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44.62万元,比2023年增加14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5226.4万元,比2023年增加622.3万元,主要原因是自然资源事务支出增加等。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6.8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6.83万元,比2023年减少174.18万元,主要原因减少农林水支出120.48万元,减少城乡社区支出53.7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9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2023年增加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14.91万元,比上年增加49.1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77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779.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79.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171.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樊怡,联系方式:023-68696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