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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1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7
[ 发布日期 ] 2022-05-07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教育事务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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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高新区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等。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综合科(重庆高新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教育发展科、教育管理科(教育督导室)、卫生发展科、卫生管理科、文化旅游科、民政科(婚姻登记处)、退役军人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955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60.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9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18739.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1804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6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9558.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53.4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31876.9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172.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0373.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8739.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700.3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9439.4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60.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60.23万元,比2021年增加18041.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31万元,比2021年减少700.37万元,主要原因是文职人员薪酬待遇等支出2022年纳入项目预算,不再列入基本支出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8714.92万元,比2021年增加18741.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数包含上级专项资金而2021年预算数未包含上级专项资金等,主要用于现有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维修维护改造等重点工作。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8万元,比2021年增加698万元,主要原因是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增加69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2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2021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根据今年工作安排调减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17万元,比上年减少118.79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按照“过紧日子”要求,根据本年工作安排调减预算。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1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410.3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1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9412.9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恩波,联系方式:023-68682051

附件下载: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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