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13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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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本级),简称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本级),为重庆市公安局派出机构,是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公安工作的领导、指挥机关,同时协调、配合市公安局相关警种和辖区公安机关,在高新区直管园之外的高新区其他区域开展各项警务活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全区公安工作并指导、检查落实。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分析、预测辖区社会治安动态,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提出对策。3.负责公安机关基层组织建设、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检查、督促本局及基层部门执法工作。4.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实施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侦破、处置。5.管理、承办出入境工作。6.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维护交通秩序。7.负责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8.指导和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及保卫组织的建设。9.组织实施对来区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市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10.主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等服务。11.承办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本级)下设19个内设机构,包括政治处、办公室、警务保障室、纪律检查室、情报指挥中心、刑事侦查支队、交通管理支队、政治安全保卫支队(反恐怖支队)、治安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督察审计支队(信访室)、法制支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警卫支队、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禁毒支队、特警支队(留置看护管理支队)、科技信息化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设11个派出机构,包括金凤派出所、含谷派出所、白市驿派出所、巴福派出所、石板派出所、走马派出所、微电子园治安派出所、西永派出所、香炉山派出所、虎溪派出所、曾家派出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884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849.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4922.4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经费拨款增加4922.4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48849.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预算41334.83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320.3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49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703.1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4922.4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2465.7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456.7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84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849.41万元,比2025年增加4922.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96.41万元,比2025年增加246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民警人数较2025年增加,人员经费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 日常公用经费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453.00万元,比2025年增加2456.70万元,主要原因是信息化建设新增项目预算,主要用于公安信息化网络建设及运维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本级)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756.50万元,比2025年增加17.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5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8.60万元,比2025年增加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77.90万元,比2025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的政策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控执法执勤用车购置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512.71万元,比上年增加128.78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民警人数较2025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66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3.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0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665.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353.0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204.4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453.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0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205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6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1999.39万元,主要用于分局食堂服务、移动警务信息服务、道路交通应急救援拖移服务、交通事故车辆检验鉴定服务、档案数字化服务等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彦杰,联系方式:023-68378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