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11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9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117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05-09 |
[ 发布日期 ] | 2023-05-09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财税政策、财政收支预决算、财政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管理调度、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金融、内部审计监督,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综合科、预算科(采购办)、经济建设管理科、公共事务财务管理科、产业发展科(税政科、绩效管理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科(区罚没财物管理办公室)、审计中心、国库集中收付核算中心(非税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2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26.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减少184.25万元,主要是金融等经费项目拨款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726.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36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8.7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减少184.2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775.7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96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6.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26.34万元,比2022年减少18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54万元,比2022年增加775.75万元,主要原因是口径调整,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2772.8万元,比2022年减少960万元,主要原因是口径调整及金融等项目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一体化系统建设、运维及审计、内审和金融等重点工作。
财政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07万元,比2022年增加6.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07万元,比2022年增加1.15万元,主要原因是疫情过后招商引资等工作可以正常如期开展,所需相关经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比2022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已购置的公务车辆需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6.01万元,比上年增加80.28万元,主要原因为口径变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2023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772.8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郭鑫,联系方式:023-6852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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