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809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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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6-17 |
[ 发布日期 ] | 2024-06-17 |
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概况
2023年预算安排528.95万元,是应急管理局履职(监督、管理全区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公共安全基础建设、重大安全隐患治理、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方面。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2.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及演练工作;
4.聘请专家(安全中介机构和专家技术咨询服务);
5.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奖励;
6.安全生产监管其他工作经费等。
二、管委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坚决贯彻实施国家、重庆市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重大部署,进一步采取各种积极的有效措施强化和落实安全责任,深入开展安全检查、督查和安全专项整治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有效控制安全事故,特别是较大及以上,使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逐年得到好转,并逐步趋于向好,实现除险固安、稳进增效的目标,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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