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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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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科:

经管委会同意,现将《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2024115


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精准性,切实增强监管执法效能,着力减少多头重复执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安委〔20183号)和《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渝应急发〔202346号)有关要求,结合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现制定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落实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安排年度监督检查的范围和数量,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监督检查计划落实,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引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严控一般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监督检查重点内容

重点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包括:

(一)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情况。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情况。

(六)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

(七)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技术交底情况。

(八)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以及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九)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十)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演练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四)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五)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十六)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十七)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八)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九)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二十)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四、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在职且具有执法资格人数共7人。按市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与实施指导意见》关于“纳入计算行政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区县(自治县)安全监管执法机关不得低于在册人数的70%”的规定,实际纳入计算的执法人员为5人。

(二)法定工作天数:5×251=1255天。

(三)执法检查天数(2人为一组)约:(1255-950-233)/2=36天。注:执法检查天数=(法定工作天数-其他执法工作日-其他非执法工作日)/2人一组)。

(四)其他执法工作日约950天,包括:

1.实施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约50天;

2.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约350天;

3.安全生产违法举报核实约100天;

4.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及管委会有关部门、市应急局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活动约130天;

5.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建档、监控、督促整改约80天;

6.有关报告、制度、安全评估、整改措施的备案约30天;

7.开展机动执法约30天;

8.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约30天;

9.协调考核同级部门、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开展约70天;

10.完成管委会、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安排其它工作约80天。

(五)其他非执法工作日约231天,包括: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约120天;

2.病假、事假约23天;

3.职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约30天;

4.参加党政工团活动约60天。

五、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安排

重庆高新区无金属冶炼、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领域

1.基本情况。

重庆高新区目前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家,加油站22家,票据式经营3家,带储存经营1家,医药企业4家。

2.检查要求。

1)根据《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渝应急发〔202346号)要求,对2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对带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1家次。

2)重点检查加油站13家,其余加油站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

3)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一般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管理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37号)要求,将医药企业纳入执法检查范围,重点检查医药企业1家,其余医药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

4)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国家、市级相关部署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中选取企业开展。该计划不包括整改指令书下达后的整改复查、市应急局2024年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专项整治任务的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工作原则,每季度从当季执法检查外的企业中随机选择一家企业开展随机执法检查。

(二)重点工贸领域

1.基本情况。

重庆高新区工贸八大行业涉及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涉氨制冷、使用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工贸领域20家企业。

2.检查要求。

1)重点检查粉尘涉爆、高温熔融、涉氨制冷、使用危险化学品、有限空间作业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的重点工贸企业共15家,其余重点工贸企业纳入“双随机”抽查范围。

2)专项监督检查结合国家、市级相关部署在日常监督检查计划中选取企业开展。该计划不包括整改指令书下达后的整改复查、市应急局2024年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专项整治任务的监督检查。根据“双随机”工作原则,每季度从当季执法检查外的企业中随机选择一家企业开展随机执法检查。

(三)培训机构领域

1.基本情况。

重庆高新区目前有4家培训机构。

2.检查要求。

根据《关于明确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对象的通知》(渝应急发〔202393号)要求,1家培训机构已纳入重庆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执法对象,为避免多头执法,按照《重庆市应急管理分类分级执法暂行办法》(渝应急发〔202346号)要求,对其余3家培训机构全覆盖检查。

(四)其他领域

对商业综合体企业检查1家。

六、综合监管事项

(一)加强综合监管,牵头或参与重点时段、重大节假日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二)严格事故调查,按管理权限组织开展(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三)开展重庆高新区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按时完成整改。

七、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计划。严格按照重庆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同意的计划执行,认真抓好落实;注意与其他工作统筹兼顾,协调安排,全面落实执法计划;因一些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监督检查计划需进行变动的,应及时报分管领导同意,对未能完成计划的在下季度工作日中追加。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工作流程,认真填写执法文书;依法严厉处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确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抓铁有痕,确保监督检查的严肃性和执法的公正性。

(三)注重检查效果。对查处的每一个事故隐患要“追踪到底、整改到位”, 形成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切实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做到踏石留印,确保监督检查的实效性。

(四)严格执法纪律。坚持廉洁自律、文明执法、秉公执法;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执行、备案、立卷归档、期限等规定,依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十严禁”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按照“四不两直”等要求开展执法检查,严禁出现接受企业吃请和收受服务对象财物等违反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发生。

附件:2024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安排表


附件

2024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计划安排表

检查

时间

检查企业

随机抽查

1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走马加油站、重庆银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抽查1家

(含专项检查)

2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白市驿加油站、重庆随缘石化有限公司、重庆市康味特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3月

重庆中油现代交通油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板加油站、重庆壳牌能源有限公司华福路加油站、重庆赛力盟电机有限责任公司

4月

空气化工产品(重庆)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虎曾路加油站、重庆伟福机械有限公司

抽查1家

(含专项检查)

5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金凤加油站、重庆市格林得斯塑胶有限公司、重庆蓝恩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6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含谷加油站、重庆实可净龙加油站、重庆鑫源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7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微电子园加油站、重庆荣昆焊接材料有限公司、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鼎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抽查1家

(含专项检查)

8月

重庆市大顺气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赛诺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溢哲渝科技有限公司

9月

液化空气工业气体(重庆)有限公司、重庆明德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渝馨欣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0月

重庆市九龙坡区巴福联营加油站、重庆市明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抽查1家

(含专项检查)

11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石滩加油加气站、重庆科技大学、广州富力美好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重庆中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12月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大成湖加油站、重庆市科旭制药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重庆诚缘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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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重庆高新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