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82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6 |
含谷镇人民政府: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水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的通知》(渝安办〔2021〕11 号)、市安委会道安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堤坝下河道山坪塘等临崖临水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安道办〔2021〕17号)要求,高新区道安办组织相关单位对辖区道路开展隐患排查中发现,含谷镇崇兴村4社下湾处路段存在安全隐患。为确保广大群众平安出行,请尽快组织业务部门研究整治方案,落实隐患整治工作,加强安全管理,确保整治期间安全。
请于7 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高新区道安办,并由道安办组织销号。
重庆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联系人:刘润森,联系电话:68378413,邮箱:61967224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