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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5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发布日期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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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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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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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对高新区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依法提出质疑后,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高新区财政局提起投诉。

投诉方式有以下几种:

1.现场提交投诉书,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财政局预算科;

2.邮寄纸质投诉书,邮寄地址:重庆高新区高新大道6号重庆高新区财政局预算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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