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0548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改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5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0548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改发〔2023〕6号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02-17 |
[ 发布日期 ] | 2023-02-25 |
重庆市东川高级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号)、《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你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结合办学实际,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高中19800元/生·期。
二、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满请另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一)你校应严格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对学生实行收费。
(二)学费应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三)你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