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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0548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改发〔2023〕6号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17 [ 发布日期 ] 2023-02-25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关于核定重庆市东川高级中学校学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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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东川高级中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核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已收悉。按照《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重庆市定价目录〉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115)、《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渝价〔200548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你校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结合办学实际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经研究,现将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19800/·期。

二、执行时间

以上收费标准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试行两年,试行期满请另行申报。

三、有关要求

你校应严格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对学生实行收费。

)学费应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你校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投诉电话等内容,在校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重庆高新区公共服务

2023217

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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