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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31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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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改革发展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20
[ 发布日期 ] 2023-11-20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对口协同发展2023年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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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关于“打造‘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升级版”有关要求和重庆市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工作推进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深化实施“一区两群”对口协同发展机制的行动方案》,坚持“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协同联动”的原则,全面推进重庆高新区、黔江区对口协同发展,聚力打造全市“一区两群”区县对口协同典范。“两区”对口协同发展2023年度工作协议如下:

一、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筹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2次以上,持续完善联席会议、定期协商、信息通报等协同对接机制,共同研究推动对口协同发展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分解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部门间协同联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对口协同发展向纵深发展。(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

二、强化招商引资协作。建立招商信息共享和利益共享机制,筹备召开2次以上联合招商和联合推介会。探索“宠物经济”、新能源、储能等领域招商协作,聚焦两地“产业合作示范园”建设,重点围绕新材料、交通工具零部件轻量化、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方向,协作引进1个以上招商项目落地“产业合作示范园”,实际到位资金1亿元以上。(牵头单位:招商集团)

三、探索开展“景区共建”。探索建立协同开发、联合运营的旅游协作模式,双方联手开展旅游景点打造、旅游宣传营销、旅游线路开发、旅游客源市场互推等,推动景区合作,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实现景区互游优惠,引导重庆高新区居民到黔江区开展“暑期游”、“假日游”和“研学”活动等文旅活动。(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局)

四、深化产业合作联动。拓展技术应用场景,丰富产业新业态,高起点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小而精”特色产业。重庆高新区引导和鼓励2家以上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到黔江区建设配套产业基地、原材料供应基地,延伸产业链条。重庆高新区力争推动4家以上重点龙头企业、骨干企业与黔江区优质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促进企业协同配套发展。(牵头单位:高新开发集团)

五、协力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协同推动实施“三变”改革,壮大村集体经济,带动群众就业增收,实现集体经营性收入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重庆高新区延伸设立消费扶贫柜,开展消费扶贫柜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社区、进机关活动,支持黔江区拓宽产品市场。引导重庆高新区大型商场、超市、市场与黔江区开展自建基地、基地专供、包村包销等协作;开展产品联销,依托重庆高新区营销渠道、营销资源,帮助黔江区猕猴桃、蚕桑、羊肚菌等优质特色产品走向更大市场;重庆高新区帮助销售黔江区农特产品、文旅产品2000万元以上。(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

六、协力助推实施乡村振兴。双方协作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重庆高新区积极帮扶黔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对龙头企业到黔江发展的政策支持,支持黔江区补齐城乡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短板加快乡村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构建城乡互联互通的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推动建设村级大院、乡村书院、农家庭院“三院”。(牵头单位:改革发展局)

七、协力筑牢民生底板。开展两地教育领域深度合作,探索重庆高新区名校与黔江区学校合作办学,互派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10名以上,引导重庆高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与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深化教学合作。开展两地医疗人才交流培训,互派交流医务人员10名以上,帮助培训医务人员20名以上。(牵头单位:公共服务局)

八、开展科技创新协作。用好重庆高新区创新资源、创新平台富集优势,围绕黔江区生猪、蚕桑、特色水果、智慧农业等领域,推动重庆高新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与黔江区企业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开展科技攻关,实施科技协作项目4个以上。充分发挥西部(重庆)科学城黔江孵化中心作用,提升黔江区众创空间等孵化平台服务能力,合办科技交流类活动,促进两地技术需求有效对接。积极搭建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对接合作平台,开展成果转化系列活动,培育一批技术经纪人,推动高校、科研单位研究成果在黔江转化。(牵头单位:科技创新局、创新服务中心)

九、开展干部人才协作。双方建立两地干部互派锻炼机制,黔江区根据工作需要,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园区中选派3-5名优秀干部到重庆高新区挂职锻炼或交流学习。双方建立人才培训机制,重庆高新区不定期组织专家人才,对黔江区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培训干部人才不低于50名。(牵头单位:党群工作部、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十、开展资源配置协作。开展土地资源配置协作,重庆高新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黔江区的地票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探索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提高森林覆盖率机制试点后续工作。(牵头单位: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十一、开展劳务培训协作。建立劳动力供应双向互动调配协作机制,推进就业信息共享,积极搭建双方用工需求信息平台,开展定向招聘、定岗培训,重庆高新区为黔江区提供就业岗位200个以上,实现转移就业50人以上,开展就业培训300人次以上;黔江区为重庆高新区相关企业做好招聘送工工作,积极招引重庆高新区相关中高级人才到黔江区兼职。(牵头单位: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十二、开展融资改革协作。推动双方围绕重大项目建设、片区综合开发、园区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投融资协作。支持鼓励重庆高新区下属国有企业以合资合作、技术引进、改制上市等方式,参与黔江区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实现国企混改融合发展。(牵头单位:财政局)

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讨决定。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对口协同发展2023年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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