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0-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3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0-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成文日期 ] | 2020-07-03 |
[ 发布日期 ] | 2020-07-03 |
一、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于2019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为重庆市公安局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侦办刑事犯罪案件、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告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禁毒、安全警卫、公安技术建设、公民出(入)境管理等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76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768.3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41768.34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预算3918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27.5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4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 914.1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768.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76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30.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高新区公安分局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分局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1938.04万元,主要用于负责侦办刑事犯罪案件、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维护国家安全、禁毒、公安技术建设、公民出(入)境管理等重点工作。
2020年高新区公安分局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829.1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 1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2129.60万元,主要原因是分局新成立,需购置执法执勤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0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05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57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高新区公安分局分局2019年12月29日成立,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和沙坪坝分局整体划转12个派出所、4个交巡警勤务大队共有执勤执法用车97辆。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00辆,包括执勤执法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共10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曹长香 联系方式:(023)68378051
重庆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