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072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9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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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29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9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承担高新区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资助管理的具体事务性工作等。完成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公共服务局内设10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重庆高新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教育发展科、教育管理科(教育督导室)、卫生发展科、卫生管理科、文化旅游科、民政科(婚姻登记处)、退役军人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113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0346.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85.3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5年增加12762.05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2929.35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1113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012.15万元,教育支出预算8392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664.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940.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3.90万元,其他支出785.3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12762.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5025.7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736.3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346.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346.17万元,比2025年增加1292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31.37万元,比2025年增加5025.71万元,主要原因是教育系统人员数量新增导致人员经费增加较多,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服务局、教育及卫生系统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52314.80万元,比2025年增加7903.6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6年预算了幼儿园大班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而2025年年初预算无此项内容,同时中小学建设进度款预算较2025年增加较多,主要用于教育、卫生健康、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服务等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
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5.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785.30万元,比2025年减少167.30万元,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分成减少,主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与2025年无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5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25年无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与2025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2025年无变化。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1.77万元,比上年增加3.0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办公费相应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公共服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2314.8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委托业务费情况。2026年委托业务费涉及财拨资金36.4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法律顾问、工程监理等支出。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赵恩波,联系方式023-6868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