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9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8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9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8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8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主要职能包括:
①社区预防:社区卫生诊断,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监测,预防接种,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预防,常见传染病防治,地方病、寄生虫病防治,健康档案管理,卫生指导等。
②社区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老年保健等。
③社区医疗: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社区现场救护,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管理,精神病患者管理,转诊服务等。
④社区康复:残疾康复,疾病恢复期康复,家庭和社区康复训练指导等。
⑤社区健康教育:卫生知识普及,个体和群体的健康管理,重点人群与重点场所健康教育,宣传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等。
⑥社区计划生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与咨询指导,发放避孕药具等。
(二)机构设置
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大学城南路12号,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3.56万元,支出总计103.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收支上年决算数。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3.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3.5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77万元,占20.1%;事业收入82.79万元,占79.9%。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80.77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8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其中:基本支出77.66万元,占96.1%;项目支出3.11万元,占3.9%。此外,结余分配22.79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7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年初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年初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卫生健康支出20.77万元,占100.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7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年初预算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临聘人员工资绩效。公用经费5.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9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决算数。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劳务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年初预算数。本单位2022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机构,没有上年支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现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3.56万元,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1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部门 |
严洁 |
联系电话 |
023-65004561 |
自评总分 |
95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不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医疗服务能力,包括: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针对城乡居民健康问题,主要是对卫生问题实施干预,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主要传染心脏病及慢性病;提高本单位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辖区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诊疗服务水平,有效的解决居民就诊需求。 |
不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增强本单位综合服务实力。提高本单位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使辖区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提升医疗诊疗服务水平,有效的解决居民就诊需求。完善本单位各方面基本制度的建立。 |
本单位为2022年新增单位,2022年引进了一批专业人才,保障了本单位的基本运行,基本完成本单位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医疗就诊服务体系的建设。在上级单位的领导下,有效的处理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并提高了本单位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了本单位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对象满意度,基本解决了辖区居民就诊问题。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标 |
指标值 |
计量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预算执行率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良好 |
10 |
||||
单位整体运行效率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良好 |
10 |
||||
临床服务质量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良好 |
9 |
||||
持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良好 |
10 |
||||
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良好 |
9 |
||||
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水平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10 |
良好 |
9 |
||||
自身运行的可持续性 |
定性 |
良好 |
良好 |
20 |
良好 |
20 |
||||
居民健康指数 |
定性 |
基本建立 |
年 |
10 |
基本建立 |
9 |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定性 |
基本满意 |
基本满意 |
10 |
基本满意 |
9 |
||||
虎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2022年全科医师经费 |
预算执行率 |
定性 |
良好 |
10 |
良好 |
10 |
100 | ||
全科医生人数 |
= |
2 |
人 |
10 |
2 |
10 |
||||
全科医生人数匹配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经费支付及时率 |
= |
100 |
% |
20 |
100 |
20 |
||||
单位整体运行效率 |
定性 |
良好 |
10 |
良好 |
10 |
|||||
保障的可持续性 |
= |
1 |
年 |
10 |
1 |
10 |
||||
自身运行的可持续性 |
≥ |
1 |
年 |
10 |
1 |
10 |
||||
持续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
定性 |
良好 |
10 |
良好 |
10 |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定性 |
基本 满意 |
10 |
基本 满意 |
10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无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中心2022年项目绩效自评表目标基本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旨在保障本单位的整体正常运行,且在此基础上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群众的就诊满意度;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范围;提高对辖区居民疾病就诊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重点绩效自评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65004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