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22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7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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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2-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2-11-1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金凤镇卫生院建于1952年,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为一体的乡镇卫生院、获得2016-2017年度全国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称号。是重庆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城乡救助定点医疗机构;是西南眼科联盟单位、重医附一院远程心电联合体单位、九龙坡区人民医院医疗联合体单位、九龙坡区中医院中医联合体单位。
(二)机构设置。医院下设龙凤院区、海兰村、大盐村、虎峰村、白鹤村、九凤村五个村卫生室。医院现设有内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放射科、检验科、心电B超室、药剂科、预防保健科等业务科室。2016年8月新医院的投入使用,全面改善了医院的医疗服务环境。全新的标识识别系统、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宽趟明亮的候诊大厅、对外开放的无线Wi-Fi、无障碍通道、电梯、候诊椅、轮椅等便民服务设施齐全,温馨舒适的住院病房设有独立卫生间、集中供氧、冷暖空调、有线寻呼。
(三)单位构成。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卫生院为纳入2021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2,845.98万元,支出总计2,845.9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7.71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60.31 万元,医疗收入较上年增加777.40 万元。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2,845.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37.71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460.3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36.05万元,占57.5%;事业收入1,209.92万元,占42.5%。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2,33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76.74万元,增长49.8%,其中:基本支出2,336.82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509.15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年终无结转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36.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60.31万元,增长39.2%。主要是人员经费为1025.45万元,公用经费为610.6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3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31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67.4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76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8.2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67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38.17 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36.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0.31万元,增长39.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为1025.45万元,公用经费为610.6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3.76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增加308.2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67 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38.18 万元 。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年终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6.83万元,占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8万元,增长38.7%,主要原因是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基础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1,417.94万元,占8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8.25万元,增长27.8%,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经费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81.29万元,占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7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住房补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36.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5.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5.70万元,增长42.5%,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10.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5.96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因业务需要核酸检测项目送外检,委托业务费增加;因疫情防控常态化,防护用品、消毒用品等专用材料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6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万元,下降70.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0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6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5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60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0万元,下降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6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减少职工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货物类2.2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453.6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财政处室 |
自评总分(分) |
93.6 | ||||||
部门 联系人 |
樊文静 |
联系电话 |
15922580199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2,845.98 |
2,336.82 |
82.11% |
10 |
8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业务总收入为620万元,接待门诊人次3.22万,接待住院病人402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单位年度资金预算,完成在编在岗人员及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绩效薪资、各项津贴补贴、四险两金等的发放及缴纳,保障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和卫生院整体运行效率,确保工作人员满意度达95%以上。 |
完成业务总收入1209.92万元,接待门诊人次5.69万,接待住院病人477人;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根据单位年度资金预算,完成在编在岗人员及单位聘用人员的工资薪酬、绩效薪资、各项津贴补贴、四险两金等的发放及缴纳,保障单位工作人员收入水平和卫生院整体运行效率,同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到98%。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单位在编在岗人数 |
人 |
= |
30 |
30 |
100 |
5 |
5 |
是 | ||
单位聘用人数 |
人 |
= |
38 |
38 |
100 |
5 |
5 |
是 | ||
工资薪酬与岗位等级匹配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是 | ||
社保津贴等与国家政策符合度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是 | ||
各类薪金津贴发放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是 | ||
四险两金缴纳及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5 |
5 |
是 | ||
单位支出年度经费预算 |
万元 |
= |
2400.35 |
2453.6 |
83.3 |
10 |
8.3 |
是 | ||
保障单位整体运行效率 |
效果较好 |
定性 |
效果较好 |
效果较好 |
100 |
5 |
5 |
是 | ||
部门自身运行的可持续性 |
年 |
≥ |
1年 |
1年 |
100 |
10 |
10 |
是 | ||
经费来源保障的可持续性 |
年 |
≥ |
1年 |
1年 |
100 |
10 |
10 |
是 | ||
在编在岗人员满意度 |
% |
≥ |
95% |
98% |
100 |
10 |
10 |
是 | ||
聘用人员满意度 |
% |
≥ |
95% |
95% |
100 |
10 |
10 |
是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部门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经自评,上述指标均于项目实施当年全部完成。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742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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