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5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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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包括承担辖区内疾病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残疾人康复、计划生育指导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助或独立完成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卫生应急等任务。
2.开展基本诊疗服务。主要包括使用适宜技术、设备和基本药物,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和住院诊疗、中医药等服务。
3.开展计划生育服务。主要包括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等生理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做好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负责对村(社区)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4.做好其他相关工作。主要包括协助镇人民政府制定、实施农村基本医疗保健规划,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二)机构设置
开设有全科、计划生育服务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预防保健科、医技科、公共卫生科、药剂科、儿保科等科室。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2人,副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9人;本科学历33人,专科学历28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7%以上。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卫生院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四)机构改革情况
2020年本单位不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2,697.67万元,支出总计2,697.6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20万元、增长78.5%,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975.61万元,事业收入增加209.14万元,其他收入增加1.45万元。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781.7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0.34万元。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2,697.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86.20万元,增长78.5%,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开展入职体检、中小学体检等项目,事业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公用经费定额预算口径调增,为适应业务需要,财政加大投入,购买一批专用设备,收到疫情防控专项经费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有所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97.04万元,占77.7%;事业收入599.18万元,占22.2%;其他收入1.45万元,占0.1%。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2,443.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32.10万元,增长61.7%,主要原因是单位新开展入职体检、中小学体检等项目,新聘专业技术人员,购买一批专用设备,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今年增加疫情防控等相关支出。其中:基本支出 2,279.07万元,占93.3%;项目支出164.50万元,占6.7%;此外,结余分配254.1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97.04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5.6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6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人员和公用经费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78万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7.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5.6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825.2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50.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4.78万 元,增长45.4%。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7.48万元,占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7万元,增长21.7%,主要原因是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了缴费基数。
(2)卫生健康支出1,827.53万元,占8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13.80万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未纳入年初部门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72.03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1万 ,主要原因是单位依据相关政策,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32.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94.5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29.88万 元,增长69.3%,主要原因是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新进人员,正常调增工资,住房公积金、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638.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39万元,增长86.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预算增加,新增疫情防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5万元,下降71.9%,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严控公务接待费。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万元,下降5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33万元,下降37.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0年未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的标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比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3.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0万元,增长296.7%,主要原因是单位为了增加业务能力,今年较去年新开展医院感染、急诊规范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培训。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2097.0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主要对基本公卫、基本支出、疫情防控3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本次自评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项目资金的下达情况,年度总体目标的完成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所有项目完成情况均为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绩效自评表
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0年度) | ||||||||||||
转移支付 (项目) 名称 |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项目 |
联系人及电话 |
刘玲:13527395209 | |||||||||
中央主管部门 |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地方主管部门 |
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
实施单位 |
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卫生院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35.47 |
35.47 |
100% | |||||||||
其中:中央补助 |
20.50 |
20.50 |
100% | |||||||||
地方资金 |
14.97 |
14.97 |
10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投入资金35.47万元(含中央资金20.50万元,市级资金6.50万元,区级资金8.47万元),在规定辖区范围内设置卡点14个,成立入户体温检测小组14个,同时按需采购防疫物资全年不少于5批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辖区内疫情防控能力得到提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
投入资金35.47万元(含中央资金20.50万元,市级资金6.50万元,区级资金8.47万元),在规定辖区范围内设置了卡点14个,成立入户体温检测小组14个,同时按需采购防疫物资全年不少5批次。通过本项目的实施,使辖区内疫情防控能力得到提升,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同时受益群众满意度达98%以上。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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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卡点体温检测设置数量 |
=14个 |
=1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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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小组 |
=14个 |
=14个 |
||||||||||
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批次 |
≥5批次 |
≥5批次 |
||||||||||
质量指标 |
车载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 |
=100% |
=100% |
|||||||||
与患者密切接触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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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地区返乡人员体温检测达标率 |
=100% |
=100% |
||||||||||
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质量合格率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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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卡点体温检测时期 |
=11个月 |
=11个月 |
|||||||||
入户居家隔离人员体温检测时期 |
≥6个月 |
=6个月 |
||||||||||
完成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时间 |
≤2020年12月 |
=202年12月 |
||||||||||
成本指标 |
卡点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
=70元/天 |
=70元/天 |
|||||||||
入户居家隔离工作人员补贴标准 |
=70元/天 |
=70元/天 |
||||||||||
防疫物资及药品采购 |
=30.23万元 |
=30.23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疫情防控能力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防疫物资工作后备保障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健康知识社会公众知晓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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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程度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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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 |
≥1年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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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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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对防疫效果的满意度 |
≥95%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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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群众对防疫物资质量的满意度 |
≥95% |
=98% |
||||||||||
说明 |
无。 |
2.绩效自评报告和案例
白市驿镇卫生院未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自评。
3.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70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