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126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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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11-13 |
[ 发布日期 ] | 2024-11-13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减排目标落实、环境污染防治、核与辐射监督管理、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准入和监测、应对气候变化,水利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文电、档案、后勤等日常协调、运转工作,承担党的建设、督查督办、人事管理和考核、资金和财务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科普等工作。
2.环境综合管理科。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性规划、生态环保督察、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生态环境科技发展、环境安全和应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工作。
3.水环境管理科。负责水环境、土壤环境管理,固体废物、化学品及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工作,承担高新区河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4.大气环境管理科。负责大气、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承担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相关工作。
5.水资源管理科。负责水资源管理、水资源评价、水资源保护规划、河道管理、调水、节约用水、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规划工作,负责水土保持监督和水文工作,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6.行政许可服务科。负责生态环境和水利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服务,负责应对气候变化、污染物总量管控、环保“三同时”管理工作,承担政务接件大厅工作。
7.生态环境监测科(站)。承担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监测、温室气体监测;负责评估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并进行预测预警;负责生态环境统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471.26万元,支出总计4471.2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43.06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47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43.06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71.26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47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43.06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其中:基本支出788.15万元,占17.63%;项目支出3683.11万元,占82.37%。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471.2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43.06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47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43.06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2.64万元,下降56.3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1.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743.06万元,下降66.16%。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762.64万元,下降56.3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8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0.04万元,下降99.84%,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84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3859.33万元,占86.3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3.39万元,下降23.0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5)农林水支出611.84万元,占13.6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34.24万元,下降88.1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支出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0.00万元,占0.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3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8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6.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33万元,增长658.88%,主要原因是文职人员经费由项目经费纳入人员经费。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11.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3.40万元,下降83.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文职人员薪酬作为劳务费纳入行政运行中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万元,下降27.33%,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04万元,下降79.29%,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2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99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2023年投入使用,新增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5万元,下降61.25%。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1.90%,主要原因是通过削减非必要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等措施,降低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9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59.31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2.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0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为提高环境统计质量而召开环境统计专题培训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23.08%,主要原因是参加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6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物业费、房屋租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63.40万元,下降83.46%,主要原因是2022年将文职人员薪酬作为劳务费纳入行政运行中决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4.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7.3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7.3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4.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主要用于采购监测设备和环境保护服务。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对部门整体和2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均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3683.11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详见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详见附件3:项目绩效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达到预定的绩效目标,组织管理明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合法合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8601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