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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923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923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4-11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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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九龙坡泰康医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5100107355693491R

法定代表人

陈文刚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

违法事实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规定。

处罚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以及《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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