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923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1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923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4〕3203号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4-04-1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九龙坡泰康医院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525100107355693491R |
法定代表人 |
陈文刚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 |
违法事实 |
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以及《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3年版) |
处罚内容 |
1.警告;2.罚款1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3月18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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