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794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3〕第3307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3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794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3〕第3307号 |
[ 主题分类 ] | 文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3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友缘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7KKW8F82 |
法定代表人 |
刘大英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六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许可使用合同,本法规定可以不经许可的除外。”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未经著作人许可擅自放映其作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 |
处罚内容 |
罚款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30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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