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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973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综执罚〔2024〕10-101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2973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综执罚〔2024〕10-1012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日期 ] 2024-10-24

渝高新综执罚〔2024〕1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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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沙坪坝区海燕家具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06MA5UGN5805

法定代表人

吴**

违法事实

公司无危废暂存间,无危废转运协议,现场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零星堆放厂区内,未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贮存危险废物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及《重庆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内容

罚款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9月27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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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下载:渝高新综执罚〔2024〕10-10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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