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396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2023〕10-400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8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396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2023〕10-400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1-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8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建亚远景钢结构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7MA5UQRGU6Y |
法定代表人 |
孙绍群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重庆建亚远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无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等环保手续的情况下,于2018年6月开始正式生产,已构成环境违法行为。 |
处罚依据 |
依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九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圆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15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