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繁體版 无障碍 智能机器人 登录 注册
[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279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综执罚决字〔2024〕308-1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1-04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渝高新综执罚决字〔2024〕308-1号

打印
分享到

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德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6MA5YT3UR52

法定代表人

冯渝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违反了《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已经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和处理。生活垃圾以外的其他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运输和处理,严禁混入生活垃圾”的规定。

违法事实

当事人重庆德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于 2023年12月14日10时00分至2023年12月14日11时00分在重庆市熙街美丽时光垃圾站混合收集生活垃圾。 

处罚依据

《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及《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处罚内容

罚款7000元人民币(大写:柒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月4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附件下载:

原文下载:渝高新综执罚决字〔2024〕308-1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