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861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3〕308-1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7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3-02861 |
[ 发文字号 ] | 渝高新综执罚字〔2023〕308-15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综合执法局 |
[ 成文日期 ] | 2023-10-19 |
[ 发布日期 ] | 2023-11-07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嘉峰物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15MA6U1H7018 |
法定代表人 |
韩磊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经批准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和路面污染”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西安市兴业劳务有限公司在重庆市高新区大学城西永大道北50米处(虎溪街道综合大楼段)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 |
处罚依据 |
依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二项及《重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 |
处罚内容 |
罚款4100元人民币(大写:肆仟壹佰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0月19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