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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0704 [ 发文字号 ] 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70号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3-18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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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重庆东易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07578955380K

法定代表人

杨小松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违法事实

销售生产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内容

罚款7000元(柒仟元整),没收违法所得425元(肆佰贰拾伍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3月18日

处罚机关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文件下载:

原文下载: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信息(来源于:渝高新市监处字〔2024〕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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