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640 | [ 发文字号 ] | 高新建罚[2024]第00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建设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3640 |
[ 发文字号 ] | 高新建罚[2024]第004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处罚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建设局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重庆诚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047815889694 |
法定代表人 |
郑光建 |
违法事实 |
2024年1月25日,建设局工作人员巡查发现,重庆巴蜀科学城中学校扩建项目施工中第四区高支模未设置防高坠水平网,外架防护滞后、底部封闭滞后,临边局部防护栏杆缺失。 |
违法行为类型及依据 |
违反了《关于印发〈预防建筑施工常见高处坠落事故“十项措施”〉的通知》(渝建安发〔2021〕97号)第五条建筑施工临边必须设置高度不小于1.2米的防护栏杆,各类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脚手架的首层、作业层和作业层的下一步架体必须满铺脚手板并可靠固定。 |
处罚依据 |
根据《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建筑企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施工、停止六个月到十二个月的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并可处以一万元至十万元罚款:(六)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
处罚内容 |
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人民币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2月22日 |
处罚机关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
数据来源单位 |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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