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镇街>>走马镇>>基层政务公开>>救灾领域>>灾后救助及款物管理

走马镇关于2023年无灾后救助及款物管理的情况说明

来源:走马镇 发布时间:2024-01-15
打印
分享到

根据《重庆市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渝民发〔2017〕20号)文件规定,救灾资金的使用按照“户报、村评、乡核、县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及审批。2023年走马镇未收到村(社区)有关使用灾后救助资金的申请,因此2023年无灾后救助及款物使用。

走马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