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6-01167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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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30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30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劳动争议调解、社保、医保、退役军人等服务性工作,推进镇、村(居)服务窗口建设。具体如下:
1.负责协调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事宜,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投诉事项。承担政务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为村(居)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2.负责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建立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技能鉴定等就业服务工作。提供失业保险相关服务,为辖区内就业失业人员提供登记、管理服务,核发相关证件。
3.负责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指导督促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和人事聘用合同,协助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4.负责为辖区群众、企事业单位等服务对象做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障业务政策咨询和办理工作,落实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实现“一站式”服务。
5.负责完善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 承担拥军优属、殡葬改革等工作。
6.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搭建活动场地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性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未设置内部机构。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3.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3.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25年机构改革后本单位为新设单位,无上年同期数。收入较2025年增加4.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3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33.3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2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6.4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9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5年增加4.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4.37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3.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31万元,比2025年增加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31万元,比2025年增加4.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2025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项目支出预算。
本单位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无项目支出预算,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本单位无车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五)委托业务费。本单位2026年无委托业务费支出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教育收费标准,学生人数等合理预计。
(三)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单位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补助收入。单位结合上年度上级补助收入等情况进行预计。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包括下级事业单位上缴的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和下级企业单位上缴的利润等)。单位结合上年度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情况商附属单位进行预计。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根据本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计划,结合上年度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规模,经营状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预计。
(七)其他收入:指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收入,单位根据情况合理预计,全部编入预算。
(八)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财政拨款结转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内,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预算未全部执行或因故未执行,下年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拨款结余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拨款资金。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单位资金结转结余是指年度预算执行结束时,当年实际剩余的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四)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五)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六)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本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盘仁利,联系方式:023-6577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