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1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5-01104 |
[ 发文字号 ] | 无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5-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5-05-06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
2、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财政、民政、信访、司法、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工作。
4、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
5、指导、支持村(社区)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村(社区)民主自治。
6、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曾家镇幅员面积36.51平方公里,镇辖6个行政村、7个社区。单位统一设置党政内设机构5个,包括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属5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村居事务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派驻机构2个,包括曾家镇司法所、曾家镇市场监管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08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082.29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1442.92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经费拨款减少362.64万元,农林水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9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082.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4192.53万元,国防支出预算10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8.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57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6.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795.9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116.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09.77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1442.9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258.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82.2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82.29万元,比2024年减少144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6.5万元,比2024年减少184.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调离4名行政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人员退休,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减少,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505.79万元,比2024年减少1258.5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综合类和个性化项目预算按要求压减30%,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社区建设、民政、卫生计生、市政环卫、应急等重点工作。
曾家镇人民政府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0.1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1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比2024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在上年基础上统一压减10%。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00.13万元,比上年减少59.11万元,主要原因2024年调离4名行政人员以及下属事业单位有事业人员退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2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9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7.03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505.79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2025年无购置车辆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颖炼,联系方式:023-650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