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34 | [ 发文字号 ] | 西街发〔2021〕123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西永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 索引号 ] | 115000000090000800/2021-06934 |
[ 发文字号 ] | 西街发〔2021〕123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西永街道 |
[ 成文日期 ] | 2021-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1-11-30 |
各村、社区,机关各科室,有关单位:
为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大力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进一步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社会抵御灾害事故能力,确保火灾防控形势持续稳定,西永街道办事处拟开展2021年度“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活动主题
落实消防责任,防范安全风险。
三、活动内容
(一)围绕消防宣传教育“五进”开展宣传活动。各村(社区)、各科室要针对各自行业领域,围绕消防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组织系列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二)围绕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开展体验活动。各村(社区)、各科室要按照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体部署,组织本辖区、本行业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一懂三会”培训和全员疏散逃生演练、参观体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活动。
(三)围绕消防安全法律责任开展警示活动。各村(社区)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工作,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打通“生命通道”、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广泛开展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培训,做到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组织高层建筑小区、大型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工业厂房库房等开展一次消防疏散演练。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街道应急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在辖区设立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点,发放消防安全科普资料,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等进村入户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普及活动。
(二)参与全市消防宣传活动。以“发现火焰蓝”为主题,向社会广泛征集群众身边的消防元素、各类消防活动与消防安全及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的文创产品,选择辖区优秀作品积极向总队报送;认真开展“渝见蓝朋友”志愿服务活动,发动消防志愿者、消防宣传公益使者、基层网格力量等力量,重点对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群体开展面对面教育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三)开展演练活动。宣传月期间,各村(社区)要积极动员辖区大型综合体、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危化品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及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广泛开展疏散逃生演练活动。
(四)开展消防警示教育及学习培训活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工作,以及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培训和火灾案例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明责、以案警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提前策划、周密组织、全力实施,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确保宣传活动有声势、有亮点、有成效。
(二)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各科室要把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和各项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力度,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期间,既要体现消防工作社会性和公众参与度,更要落实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安全高效。
西永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