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8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06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宗旨: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职责任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单位构成
农业服务中心系西永街道下设的一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44.85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4.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224.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9.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3万元,农林水支出196.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4.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85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西永街道农业服务中心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公用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3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44.85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农业服务中心无单独的公务车,2022年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凤鸣,联系方式:023-65661168)
附件5:
2022年重点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 |||||
编制单位: | 单位:万元 | ||||
专项资金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
当年预算 | |||||
项目概况 | |||||
立项依据 | |||||
当年绩效目标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