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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2-0008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5-06 [ 发布日期 ] 2022-05-06

西永街道办事处(本级)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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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文秘、会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及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宣传、意识形态等职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的具体事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统战侨台、群团建设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科技创新等职责。

4.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规划、建设、人防、物业管理、农村道路、征租地、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职责。

6.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老龄、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权,承担辖区内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和联运保障工作。该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8.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司法所按“一街道一所”设置。街道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及履行职责,在街道相关机构明确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

(二)单位构成

内设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1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16.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481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254.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635.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8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4.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6.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8.65万元,项目支出3498.28万元。

西永街道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任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3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20.78万元。用于机关的日常运行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16.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龙凤鸣,联系方式:023-65661168

附件下载: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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