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6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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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西永街道内设机构9个,下设6个事业单位,具体职能职责如下:
(一)职能职责。
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信息、机要、档案、保密、文秘、会务、接待等日常运转和后勤保障工作,以及综合协调、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宣传、意识形态等职责。承办人大、政协工作的具体事务。
2.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统战侨台、群团建设等职责。
3.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科技创新等职责。
4.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到、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内部审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挂物业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规划、建设、人防、物业管理、农村道路、征租地、生态环境、耕地保护、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等职责。
6.民政和社区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卫生、计生、老龄、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民族宗教、武装、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行政执法权,承担辖区内各类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的综合协调和联运保障工作。该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的机制。
8.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法制、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9.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等职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街道人大工委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设置。司法所按“一街道一所”设置。街道纪工委、武装部、总工会、团工委、妇联等按有关规定或章程设置及履行职责,在街道相关机构明确从事具体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宗旨:提供社区事务服务,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职责任务:承担社区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承担辖区社教工作;承担辖区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市容环卫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宗旨:组织社区文化活动,繁荣社区文化事业。
职责任务:承担教育、文化、旅游、体育、科技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宗旨: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职责任务:承担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务服务等的事务性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宗旨:为退役军人提供服务。
职责任务:承担退役军人关系接转、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地。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宗旨: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
职责任务: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主要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性、事务性工作。
6.农业服务中心。宗旨:推广农业技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职责任务: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的事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5,940.51万元,支出总计5,940.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1.93万元、 增长116.1%,主要原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石堰口水库的除险加固 、疫情防控经费、民政困难补贴、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防治、养老机构的建设等,故2020年决算增加了116.13%。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5,94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1.93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石堰口水库的除险加固 、疫情防控经费、民政困难补贴、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防治、养老机构的建设等,故2020年决算增加116.13%。主要是财政拨款收入594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4.42万元,增长11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57.51万元,由于疫情预算追加。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5,940.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91.93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石堰口水库的除险加固 、疫情防控经费、民政困难补贴、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防治、养老机构的建设等,故2020年决算增加116.13%。其中:基本支出1981.96万元,占33.4%;项目支出3958.55万元,占66.6%。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940.51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191.93万 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石堰口水库的除险加固 、疫情防控经费、民政困难补贴、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防治、养老机构的建设等,故2020年决算增加了116.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8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4.42万元,增长110.4%。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石堰口水库的除险加固 、疫情防控经费、民政困难补贴、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防治等故2020年决算增加了1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35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石堰口水库除险加固、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除治等。年初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34.42万元,增长110.4%。一是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增加石堰口水库的除险加固 、疫情防控经费、民政困难补贴、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防治等故2020年决算增加了11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9.35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疫情防控、石堰口水库除险加固、人口普查、松材线虫除治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37.58万元,占5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4.08万 元,增长7.6%,主要原因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36.74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49万 元,下降22.8%,主要原因是疫情文化服务集体活动减少。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6.60万元,占15.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27万 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疫情等影响,社保缴费基数的减少,故临聘人员社保缴费的减少。
(4)卫生健康支出76.15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40万 元,增长29.6%,主要原因是疫情等健康卫生教育宣传的增加。
(5)节能环保支出4.2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3万 元,增长%,主要原因是开展创节能环保宣传工作。
(6)城乡社区支出943.23万元,占16.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97万 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对疫情管护期间,居民出行减少,对市政、绿化管护有所减少。
(7)农林水支出522.60万元,占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10万 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石堰口水库除险加固。
(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4.09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09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突发松材线虫防治及绿化提升需要。
(9)住房保障支出89.44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3万 元,增长8.3%,主要原因是在编在职人员增加6人。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万 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应急办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经费需要。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81.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72.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4.12万 元,增长33.5%,主要原因2020年由于区划调整在职在编人实有人员增加6个;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到街道故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60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6.99万元,增加14.45%,主要原因市场监管所、规自所工作人员下沉街道公用经费增加、疫情防控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费、其他交通补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结余,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5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51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疫情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157.51万元,用于疫情增加的养老机构的建设142.11万元元;强身健体开展体育运动会13万元;抗疫对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补助2.4万元元,共计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157.51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4.7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8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公务车的购置11.38万元。年初完成事业单位车改,报废2辆公务车,公务车减少,根据高新区党群部的通知购置1辆公务车。实际公务接待减少,公车用车费用减少,节约支出。较上年减少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年初完成事业单位车改,报废2辆公务车,公务车减少,根据高新区党群部的通知新购置1辆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主要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11.3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司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1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初完成事业单位车改报废公务车2辆,没有安排购买执法用车,由于实际工作需要,党群部的安排实际购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2.90万元,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类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10万元,下降35.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0万元,下降37.1%,主要原因是公车减少开支,节约支出,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0.50万元,主要用于区内工作餐,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较少2.5万元,下降83.33%。跟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0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0.00元,车均购置费11.38万元,车均维护费2.1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5.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劳务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2.79万元,增长137.9%,主要原因是疫情、稳定工作、征地拆迁、整违等,劳务费较上年增长较大。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0.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2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会议次数,各项会议统筹结合,尽量少集中开会,并开通腾讯会议等布置工作。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0万元,下降4.5%,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培训人次,外出培训学习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主要是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10.1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旧电脑更新及新增采购电脑等办公设备10.17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0项,涉及资金3122.6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其中城市管理安置房物管、绿化、市政管护、城市清扫保洁、公厕维护、河道管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森林防火等1053.6万元,2020年西永街道安置小区社会事务的正常运转,居民共享幸福小区,美丽环境,社会稳定,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素质和生活品质提高,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城市管理车辆停放有序,减少占道乱摆和齐门摊点,重处乱倒弃土,城乡环境整洁优美,环境绿化。整治梁滩河,确保进行日常巡河,还河道绿水;农村人居环境干净整洁。森林防火严格执行值岗值守,宣传到位,全年无森林火灾,保护了青山绿水,确保全街道工作安全有序开展,2020年成为达标单位。
(二)绩效自评结果
绩效自评表
自评表见附件:1、《高新区本级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伦 联系电话:023-65665078 邮箱:90517393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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