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2-00004 | [ 发文字号 ] | 香街发〔2022〕140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香炉山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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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香街发〔2022〕140号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香炉山街道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8 |
[ 发布日期 ] | 2022-12-26 |
各社区(村)、相关科室,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高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渝高新消发〔2022〕10号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香炉山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全力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平稳可控,街道决定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在辖区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制定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重要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紧盯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及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点,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和重点时段,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及有影响的火灾事故,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确保辖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开展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组织对消防设施、“生命通道”、用电用气、日常管理四项整治重点进行整治,进一步完善高层建筑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动整改。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巩固整治成效。(应急办牵头负责,规建办及社区配合)
(二)组织开展厂房库房、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集中整治。持续紧盯自建房违规住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电动车辆违规停放充电、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出口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管井封堵不严、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未取得合法手续等10类问题,制定针对性、根本性整治方案,联合各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租住10人以上自建房持续开展整治,确保2023年3月底前一般问题整改完毕,2023年底前重、难点问题对账销号。(规建办牵头负责经营性自建房、群租房整治;经发办负责厂房库房整治,相关科室及社区(村)配合)
(三)深入推进医疗及养老机构整治。加大医疗及养老机构,特别是医养结合类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对吸烟、电动轮椅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违章动火动焊等不规范行为,落实“六个严禁”刚性措施;对非法经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外墙门窗违规设置铁栅栏,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手段严肃处理。督促单位全面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火灾事故发生。2022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清零”。(卫健办牵头负责医疗机构整治;民事办牵头负责养老机构整治,相关科室及社区(村)配合)
(四)加强涉疫场所火灾防控。要动态掌握集中隔离场所启用情况,落实针对性火灾防控措施。对投用前的集中隔离点,组织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查看消防设施设备运行、用火用电用气管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重点部位人员在岗等情况,督促限时整改问题隐患,确保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对正在使用的集中隔离点,要采取远程指导方式加强检查提醒,建立消防工作每日调度机制,督促落实消防设施维护、用火用电管理、疏散通道清理、人员岗位值守等措施,认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抓好“三区两通道”等重点部位火灾防范。针对因防疫需要带来的塑料薄膜铺设、安全出口锁闭、酒精等易燃易爆危险品大量储存等风险,指导管理单位采取严管严控措施,做足应急准备,提升防控等级,确保消防安全。(卫健办牵头负责,社区(村)具体实施)
(五)加强“小火亡人”火灾防控。要针对商业门店的“三合一”场所和“九小”场所等火灾高风险对象,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排查,重点整治违规住人、违规动火动焊、违规储存使用醇基燃料、违章搭建、违规设置铁栅栏、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问题。组织社区民警、村社干部、网格人员、物业保安等基层防控力量,开展“敲门行动”,发动群众开展“三清三查”,及时消除身边火灾隐患。结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动消防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策划、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广泛发动物业小区“小广播”、农村“大喇叭”不间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开展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对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推广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漏电保护装置、电气火灾智能防控系统等技防设施。(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相关科室及社区(村)配合)
(六)加强重要节点消防安保。元旦、春节、元宵和全国、市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分时段对节庆活动、易燃易爆、文博单位等区域和场所集中开展消防检查指导,紧盯用火用电、烟花燃放、临时设施搭建、祈福祭祀等关键环节,督促落实现场看护、重点驻守、夜间巡查等措施,提前发布针对性消防安全提示。全国和市两会等重大活动期间,要提高火灾防范等级,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力度;对重大活动场所,逐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风险评估,督促落实“六加一”防范措施,安排力量现场检查、执勤值守,确保现场安全。(应急办牵头,相关科室及社区(村)配合)
三、时间步骤
(一)部署发动(2022年12月9日前)。组织召开专题部署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3月25日)。按照工作方案和目标任务,强化各级统筹、部门协作,定期分析研判、通报调度、检查督导,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落实。
(三)总结验收(2023年3月26日至3月31日)。组织检查验收,总结工作成效,固化经验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将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社区(村)和有关科室进行通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
12月起,各社区(村)、相关科室每月23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3月23日前报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