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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2023-0016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板镇
[ 成文日期 ] 2023-05-10 [ 发布日期 ] 2023-05-10

石板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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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二是制定并实施镇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三是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体育、规划建设、生态环境、财政、民政、信访、司法、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交通安全、社会保障等工作;四是加强镇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预算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财政、财税工作的法律、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五是指导、支持村(社区)工作,帮助其进行组织、制度和业务建设,促进村(社区)民主自治;六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板镇人民政府内设9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石板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石板镇农业服务中心、石板镇文化服务中心、石板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石板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板镇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下设派驻机构3个: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石板镇大队,综合执法局石板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板管理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7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7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781.85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厉行节约要求,优化支出结构,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337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31.00万元,国防支出预算0万元,文化旅游及传媒支出预算23.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81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8.0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69.50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54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1.1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预算55.00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减少781.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578.8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203.03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79.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79.06万元,比2022年减少78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74万元,比2022年减少578.82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日常公用经费开支、优化支出结构,主要用于保障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67.32万元,比2022年减少203.03万元,主要原因是整合项目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石板镇人民政府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3.00万元,比2022年增加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比2022年减少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0万元,与2022年持平;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18万元,主要原因为现有公务用车中,其中1辆已达报废条件,正在走报废程序。2022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91.95万元,比上年减少79.51万元,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常态化,缩减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万元,主要为公务用车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67.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车辆共有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报废1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戚茂娇,联系方式:023-65765797)

附件下载: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石板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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