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 索引号 ] | 1150010700927688XM/2021-00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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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高新区财政局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7 |
[ 发布日期 ] | 2021-11-17 |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执行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发布镇人民政府的决定;制定并组织实施本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预算;抓好本辖区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富民强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融入重庆高新区升级版发展大局,推动石板镇高质量发展,加快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城镇建设和管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增进人民福祉,把镇人民政府建设成为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效基层政权组织。
(二)机构设置
石板镇内设职能科室9个: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下设派驻机构3个: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第七大队,高新区综合执法局石板司法所,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板管理所;下属事业单位6个: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社会管理信息服务中心。
(三)单位构成
本镇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0年决算编制的部门有石板镇行政、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0年度收入总计6126.62万元,支出总计6126.62万元。收入和支出分别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9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黄家堰河道治理等项目追加资金。
2.收入情况。2020年度收入合计612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9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黄家堰河道治理等项目追加资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26.62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0年度支出合计6126.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9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用于“四好农村路”、黄家堰河道治理项目的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2144.88万元,占35%;项目支出3,981.74万元,占65%。
4.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无结转结余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126.6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7.97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四好农村路”、黄家堰河道治理等项目追加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1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5万元,增长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2.52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886.22万元,黄家堰河道治理项目资金938.28万元,石板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三改关爱改造工程资金80万元。
2.支出情况。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15.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7.95万元,增长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72.52万元,增长55.1%。主要原因是追加安排“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886.22万元,黄家堰河道治理项目资金938.28万元,石板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和三改关爱改造工程资金8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0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78万元,占27.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和财政事务支出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司法经费支出增加。
(3)教育支出26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其他教育支出增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0.48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47万 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文体活动支出减少。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410.81万元,占2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55万元,增长43.9%,主要原因是民生方面的资金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242.19万元,占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5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追加计生类人员补助。
(7)城乡社区支出1366.13万元,占22.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92.85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追加“四好农村路”项目资金。
(8)农林水支出1142.78万元,占18.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2.08万元,增长293.1%,主要原因是追加黄家堰河道治理项目资金。
(9)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占0.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乡村道路养护支出增加。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46万元,占0.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土绿化提升及松材线虫病除治专项资金。
(11)住房保障支出90.61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4万元,增长4.3%,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85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应急管理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4.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6.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5.66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纳入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74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1.29万元,下降3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常态化,严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结余,无年末结转结余。本年收入1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困难群众帮扶慰问。本年支出1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2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追加农村困难群众帮扶慰问。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石板镇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5.3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46万元,下降79.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53万元,下降59.5%,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0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1.1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安全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83万元,下降72.1%,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3万元,下降25.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减少公车运行维护成本。
公务接待费4.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区内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政府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4万元,下降80%,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减少5.04万元,下降54.8%,主要原因是2020年较上年接待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年度本镇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107批次833人,无国内外事接待和国(境)外公务接待。2020年本镇人均接待费49.97元,车均维护费1.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8.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0.26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为厉行节约常态化,严控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租赁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办公设备购置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4.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2万元,增长11.1%。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1.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会议次数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4辆、应急保障用车4辆。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69.23万元,即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969.2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69.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石板镇黄家堰河道治理项目和大溪河支流青龙段河岸整治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镇对15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599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镇绩效完成情况较好,基本达到预期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农村困难群众帮扶慰问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9.16万元,执行数为29.96万元,完成预算的103%,主要原因为2020年共慰问357人,超过年度指标人数1人,该项目所有慰问对象为动态变更,不足资金已由镇财政安排补足。且要求救助类型的项目中央资金优先使用,故2020年本项目存在资金结余。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救助人数357人,达到年度数量指标;二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大于等于95%。
专项(项目)名称 |
农村困难群众帮扶慰问 |
联系人及电话 |
牟洁65765037 | |||||
主管部门 |
高新区政务和社会事务中心 |
实施单位 |
社保所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总量 |
29.16 |
总量 |
29.96 |
103% | ||||
其中:财政资金 |
29.16 |
其中:财政资金 |
29.96 |
103%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开展困难群众重大节日慰问,保障困难群众节日生活需求。 |
2020年共计慰问困难群众357人次。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比例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及相关说明 | |
产出类指标(3-5个) |
数量指标 |
慰问人数 |
356人次 |
357人次 |
103% |
|||
村社覆盖率 |
6个 |
6个 |
100% |
|||||
质量指标 |
慰问审核达标率 |
100% |
100% |
100% |
||||
进度指标 |
慰问期间 |
≤2020年12月 |
2020年12月 |
100% |
||||
成本指标 |
慰问标准 |
600-1200元/人. |
600-1200元/人. |
100% |
||||
效益类指标(1-4个)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水平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100% |
|||
慰问工作后备保障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辖区范围内全覆盖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效果的可持续性 |
≥1年 |
≥1年 |
100% |
||||
满意度类指标(1-2个)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慰问对象对工作人员的满意度 |
≥95% |
≥95% |
100% |
|||
慰问对象对补贴效果的满意度 |
≥95% |
≥95% |
100%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765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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