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2026-00015 | [ 发文字号 ] | 金凤府发〔2026〕11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金凤镇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3 |
| [ 索引号 ] | /2026-00015 |
| [ 发文字号 ] | 金凤府发〔2026〕11号 |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金凤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6-04-16 |
| [ 发布日期 ] | 2026-04-23 |
各村、社区: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生产用火管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26年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农业生产用火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重庆高新区金凤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6日
2026年重庆高新区金凤镇农业生产用火管理方案
为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重庆高新区农业生产用火管理,有效防范农业生产环节用火引发的火灾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秩序稳定,结合《重庆高新区田间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试行)》及我镇农业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立足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定位,聚焦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环节,强化宣传教育、隐患排查和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灭结合、依法管制、合理疏导”的原则,持续提升农业生产用火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坚决防范和遏制农业生产用火引发的火情火灾,确保不发生因农事用火失控导致的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重点任务
(一)深化宣传教育,提升群防意识
各村、社区要围绕农业生产用火安全管理要求,构建常态化、精准化宣传教育体系。
1.多元渠道宣传:充分利用乡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渠道,结合院坝会、田间课堂等形式,加强对广大农户和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宣导与安全操作指引,推动宣传全覆盖。
2.重点人群“一对一”:重点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智力障碍及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有焚烧秸秆和荒草习惯的人群,落实“一对一”宣教责任,增强其安全用火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3.依法用火告知:明确告知农户“禁火区”和“禁止野外用火区”范围(详见附件),强调严禁将火种带入禁火区,严禁在禁止野外用火区用火。
(二)加强隐患排查,实施精准防控
坚持问题导向,将风险隐患排查作为核心环节,实行闭环管理。
1.常态化巡查:瞄准林耕结合部、撂荒地、距山边林缘100米范围内农田等重点高风险区域,结合农事活动规律,开展常态化、拉网式巡查。各村、社区应结合高新区划定的禁火区,合理划定农事用火管理责任区,确定责任人。
2.清单动态清零:对发现的隐患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措施与时限,重点督促“谁的地、谁清理”,在秋收后及时组织对林缘100米范围内秸秆、地埂、路边杂草进行彻底清理。
(三)推进源头治理,减少违规用火
1.将治理关口前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推广生态处理技术:重点针对林耕结合部、果园周边,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覆盖还园、饲料化、燃料化等资源化利用技术,科学指导农户对秸秆、杂草、枯枝落叶等农业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从源头减少无序焚烧风险。
2.规范废弃物处置:严禁露天焚烧废旧农膜和垃圾,引导农户进行分类回收和规范处理。
(四)紧盯重点时段,落实严格管控
结合森林防火期(每年1月1日至5月10日、7月10日至10月10日)及《重庆高新区田间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求,实行针对性管控。
1.重点时段强化管控:
春季防火期(1月1日-5月10日):重点针对春耕备耕、果园清园、烧草整地、烧灰积肥等行为,加强前置性风险预警。在每年10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的高风险期,各村、社区要持续巡查,严加防范。
夏季防火期(7月10日-10月10日):结合持续高温、高森林火险等级及大春作物收获,聚焦林缘地带、农林交错区,加大巡查频次与力度。高火险期或三级风以上天气严禁任何农事用火。
2.非重点时段:保持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宣传、隐患排查和综合利用工作。
(五)规范用火审批,严格作业条件
1.严格执行农事用火审批与现场监管制度。
明确禁止用火区域:在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划定公布的禁火区和禁止野外用火区内,一律不得审批任何农事用火。
2.明确用火审批条件:在非禁止区域,农事用火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用火地点必须远离林缘300米以外;开设宽度2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天气条件适宜(非高火险期、风力三级以下);用火责任人明确并在现场;现场有指挥员和技术人员;有足够数量的看守人员;准备必需的扑火工具。
3.落实监管责任:经批准的农事用火,由各村、社区负责全程现场监管,监督用火责任人严格按照审批确定的作业时间、地点、范围规范用火,发现违规立即制止并上报。
(六)强化协同联动,提升应急能力
1.健全协同机制:主动加强与镇安全应急岗、乡村振兴岗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机制。村委会要认真落实农事用火的入户管理和日常监督。
2.严格火情报告:严格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对农业生产用火引发的火情,务必做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上报金凤镇安全应急岗)。因值班不在岗或上报不及时贻误灭火最佳时机的,追究相关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将农业生产用火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的重要内容,压紧压实工作责任。
2.细化责任分工: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加强对村、社区的指导督促,推动属地属事责任落实到岗、到人。村干部实行专人负责,明确村级责任区。
3.严格督导问责:对专项行动中责任不落实、宣传排查流于形式、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通报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因失职失责导致农业生产用火引发安全事故,特别是造成森林火灾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