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金凤府〔2024〕3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金凤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3 |
[ 索引号 ] | /2024-00017 |
[ 发文字号 ] | 金凤府〔2024〕35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金凤镇 |
[ 成文日期 ] | 2024-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4-04-23 |
各村(居)委会、机关各岗位、各相关单位:
现将《金凤镇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金凤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镇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新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治理工作要求,巩固垃圾分类治理成果。根据《重庆市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渝府办发〔2023〕97号)、《关于高质量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运与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渝城管局〔2023〕102号)、《重庆高新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渝高新办发〔2024〕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系列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决策部署,统筹生产、生活、生态需要,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分类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全面推进我镇的垃圾分类治理工作。2024年,通过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二、工作目标
——全域推进,全民参与。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全面覆盖,上下联动,坚持科学规划布局,推动计划实施,逐步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先锋创建,示范引领。发挥示范点位引领作用,辐射带动,转化推广先行先试成果,培育一批具有高新辨识度的先锋创建单元细胞,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因地制宜,数字赋能。结合地域特色、行业特点,确定简便易行、持续有效的实施路径,以场景化为基础,以数字化为方法,以科技化为工具,高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三、加强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
(一)明确垃圾分类治理职责
按照政府主导、岗位联动、属地落实的原则,扎实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各村(居)负责辖区内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城市管理岗牵头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乡村振兴岗牵头推进农业固体废物治理,城市管理岗、规划建设岗、综合执法岗和物业管理岗牵头推进建筑垃圾分类治理,经济发展岗和生态环保岗牵头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民政社事岗和生态环保岗牵头推进医疗废物治理。(牵头岗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岗位:乡村振兴岗、规划建设岗、物业管理岗、经济发展岗、生态环保岗、民政社事岗,各村居)
(二)健全垃圾分类治理机制
完善镇、村(居)治理体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协调推进机制。完善垃圾分类治理责任制度,引导环卫、物业等有关企业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督促垃圾分类责任人依法履责。完善志愿服务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社工组织、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作用,加强垃圾分类治理宣传、教育、培训及志愿服务,激发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健全垃圾分类激励机制,科学运用奖惩措施,提高垃圾分类治理成效。(牵头岗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岗位:基层党建岗、经济发展岗、生态环保岗、规划建设岗、物业管理岗、民政社事岗、宣统群团岗、文教体旅岗、综合执法岗,各村居)
(三)夯实垃圾分类治理基础
将垃圾分类治理纳入基层治理体系,紧扣“141”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坚持党建引领,充分运用“老杨群工”的理念方法、队伍和网络体系,全面推行“一员多岗”,建立一支由老杨群工、网格员、城管队员、物业人员、志愿者、保洁工人等力量组成的专兼职生活垃圾分类队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融入到“1+3+N”网格体系。充分发挥网格长、网格员、网格指导员等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作用,深入基层,引导广大市民践行“光盘行动”,自觉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深入辖区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营造“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良好氛围。各村要积极推动“村级具体实施、当地企业配合、村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以村级生活垃圾分类为突破口,开展镇村共同缔造垃圾分类工作。鼓励深化创新,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自治和智治,创建垃圾分类治理“最佳实践”。(牵头岗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岗位:综合协调岗、基层党建岗、经济发展岗、生态环保岗、规划建设岗、物业管理岗、民政社事岗、宣统群团岗、文教体旅岗、综合执法岗、“老杨”网格综治岗,各村居,新凤小学、实验学校及各幼儿园)
四、加强垃圾分类源头管理体系建设
(四)推进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减量
引导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产品,推动公共机构、餐饮业、旅游住宿业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开展反食品浪费专项整治,抓实“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深入实施企事业单位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推进商品包装减量化,督促食品、快递、外卖、电商等行业落实减少过度包装措施。强化塑料污染治理,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做好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可回收输液瓶(袋)等固体废物的区分,落实垃圾减量措施,促进源头减量。(牵头岗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岗位:综合协调岗、经济发展岗、生态环保岗、物业管理岗、民政社事岗、文教体旅岗、市场监管岗,各村居)
(五)推进农业固体废物减量
加强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因地制宜推广农业固体废物减量技术。推广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着力减少农药包装物等有害垃圾的产生量。进一步规范农膜、肥料等农业投入产品包装管理,从源头控制和减少“白色污染”。推动农膜科学利用,全面推广使用标准地膜,积极开展加厚地膜和可降解地膜示范应用,加快建立废旧地膜污染治理长效机制,有效提高地膜科学使用和回收水平。(牵头岗位:乡村振兴岗;责任岗位:生态环保岗、各村居)
(六)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制定建筑垃圾源头减量目标,将建筑垃圾减量作为文明施工重要内容。引导辖区建筑工地优化施工组织,合理确定施工工序,降低建筑材料损耗率。(牵头岗位:规划建设岗;责任岗位:城市管理岗、物业管理岗、综合执法岗)
(七)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减量
加快推进工业企业绿色转型,推动重点行业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下降,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提高产品可拆解性、可回收性,控制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深入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有毒有害原辅料的使用,引导企业系统内部减量化和循环利用,降低单位产品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引导企业进行清洁生产工艺,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岗、各村居)
五、加强垃圾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八)强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通过桶边值守、志愿服务等方式,督促引导生活垃圾产生单位、家庭、个人依法履行分类投放义务。压实物业企业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责任,将物业企业履行生活垃圾管理责任情况纳入物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系统,新建、改建或扩建项目应规范配套垃圾分类设施,加快已有分类设施标准化、便民化升级改造。建立密闭、高效的垃圾分类运输系统,规范分类运输管理。加强物业企业与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健全厨余垃圾收运联单制度,严防“先分后混、混收混运”。加快垃圾分类转运设施规划建设,落实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村庄分布、垃圾产量、经济地理条件等因素,可采取城乡一体化、乡镇集中收运、村组处理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模式;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用地纳入乡镇、村庄规划,统筹优化设施布局。规范建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配备完善分类收运车辆和转运站,相邻区域可共建共享。有序推进农村厨余等可降解生活垃圾就地就近资源化、无害化处置。(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单位:生态环保岗、经济发展岗、财政管理岗,各村居)
(九)强化农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
积极推动农作物秸秆粉碎还田机制。积极推动村、镇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网点建设,提高农膜回收处置能力。积极推动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加强对粪污处理设施的核查与粪肥质量的监测。(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岗;责任单位:各村)
(十)强化建筑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按照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5种类别,建立完善建筑垃圾分类制度,做到源头管控有力、运输监管严密、处置利用规范。督促工程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按规定报送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全面推广使用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促进建筑垃圾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推行装修垃圾和拆除垃圾预约收运处置,形成全程管理新模式。鼓励农村地区灰渣土、碎砖旧瓦等建筑垃圾通过就地就近铺路填坑等方式实现规范处置。(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岗、规划建设岗、生态环保岗、各村居)
(十一)强化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运处置
严格落实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责任,建立健全信息可追溯、可查询的管理台账,强化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监管。拓展工业固体废物多元化利用途径,全面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责任单位:各村居)
(十二)强化医疗废物分类收运处置
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加强分类管理,督促医疗卫生机构严格医疗废物分类、规范医疗废物收集暂存,严禁将输液瓶(袋)、其他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投混放。完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牵头单位:民政社事岗、生态环保岗;责任单位:卫生院)
(十三)强化垃圾处置设施协同衔接
统筹垃圾分类处置设施规划布局,实现垃圾分类处置设施与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同步规划、建设和使用。推动危险废物与医疗废弃物处置等有效衔接,推进农村厨余垃圾、粪污等农村有机废弃物协同处置。(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单位:民政社事岗、生态环保岗、乡村振兴岗)
六、强化垃圾分类资源化体系建设
(十四)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
按照“便捷、便民、规范、高效”原则建设可回收物收集站点,一个行政村至少建设一个可回收物收集点;做好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物回收利用,建立农资包装废弃物存储运输机制,协同推进废旧农膜、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积极鼓励开发和应用农村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推进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鼓励各村居设立再生资源“回收日”。推动再生资源行业转型升级,探索自动回收设施布点与专业物流相结合等方式,鼓励企业创新再生资源回收模式,打造集信息、交易、结算于一体的“互联网+回收”智能化平台。探索打造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探索制定配套性鼓励政策。推进“两网融合”,促进可回收物应收尽收。(牵头单位:经济发展岗;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岗、乡村振兴岗、各村居)
七、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强化统筹协调,定期组织召开垃圾分类治理联席会议。切实履行垃圾分类治理主体责任,各村(居)、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谋划、部署、推动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压实行业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提升垃圾分类治理效能。(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单位:各相关岗位、各村居)
(十六)强化工作保障
统筹安排财政预算资金,财政管理岗保障投放设施升级改造等垃圾分类治理有关工作的资金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治理,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牵头单位:财政管理岗;责任单位:城市管理岗)
(十七)开展先锋创建
积极参与全市范围内开展的垃圾分类先锋创建“百千万”行动,将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工作纳入卫生、文明城市评估内容。制定创建实施方案,严密组织实施,创建成熟一批、组织验收一批,对验收合格的命名为“垃圾分类先锋”。(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岗;责任单位:各相关岗位、各村居)
(十八)加强宣传引导
通过开展专题活动和融媒体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和政策法规要求。持续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超、进宾馆、进窗口、进门店等“九进”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强化分类意识、养成分类习惯、提升分类质量。讲好垃圾分类故事,广泛宣传创建活动、分类典范、“最美系列”人和事,推动垃圾分类成为低碳生活新时尚。(牵头单位:宣统群团岗、城市管理岗;责任单位:各相关岗位、各村居)
(十九)强化监督考评
健全完善垃圾分类治理综合评价体系,多维度、差别化评价垃圾分类治理成效。采取“季通报、年评估”等制度,综合采用明查加暗访等工作手段,每季度对村(居)进行评估。
附件:金凤镇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主要指标
附件
金凤镇垃圾分类治理工作主要指标
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 |
责任 单位 |
指标说明 |
指标依据 | |
2025年 |
2027年 | |||||
一、生活垃圾 | ||||||
1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43 |
45 |
经济发展岗、城市管理岗 |
城市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城市生活垃圾产量的百分比。 |
《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府办发〔2022〕10号) |
2 |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 |
65 |
80 |
城市管理岗 |
城市居民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要求准确投放的数量占总数的百分比,通过第三方调查和监测获取。 |
—— |
3 |
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城市:100 行政村:75 |
城市:100 行政村:90 |
城市管理岗 |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社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数量(行政村数量)占其总数(行政村总数)的百分比。 |
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建城〔2020〕93号)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 |
责任 单位 |
指标说明 |
指标依据 | |
2025年 |
2027年 | |||||
二、农业固体废物 | ||||||
4 |
农膜回收率(%) |
92 |
95 |
乡村振兴岗 |
农膜回收量占农膜使用量的百分比。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和《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渝农发〔2021〕140号) |
5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90 |
乡村振兴岗 |
秸秆综合利用量占可收集秸秆量的百分比。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环土壤〔2022〕8号)和《重庆市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十四五”规划》(渝农发〔2021〕140号) |
三、建筑垃圾 | ||||||
6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45 |
50 |
规划建设岗、城市管理岗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总量的百分比。 |
《重庆市城乡环境卫生发展“十四五”规划》(渝府办发〔2022〕10号) |
7 |
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90 |
100 |
规划建设岗 |
新建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百分比。 |
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建市〔2022〕11号)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 |
责任 单位 |
指标说明 |
指标依据 | |
2025年 |
2027年 | |||||
四、工业固体废物 | ||||||
8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95 |
98 |
生态环保岗 |
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量占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包括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的百分比。 |
《重庆市“十四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渝环〔2022〕146号)和《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渝环〔2022〕142号) |
五、医疗废物 | ||||||
9 |
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
100 |
100 |
生态环保岗、民政社事岗 |
城市建成区的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量占产生量的百分比。 |
《重庆市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2021—2025年)》(渝环〔2022〕142号) |
备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和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2项指标为约束性指标,其他指标均为预期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