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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0700927688XM/2024-0134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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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高新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5-10
[ 发布日期 ] 2024-05-10

金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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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金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主要职责1.市政长效管理工作:开展综合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2.环境卫生整治及绿化管护:开展综合执法的基础性工作,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管理。负责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维修及完善、垃圾分类、公园绿地管理等。3.服务外包人员专项:提供综合行政执法保障,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基础性、事务性工作人员工资、补助。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9.04万元。收入较2023年预算减少101.62万元,主要是人员退休、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及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压减预算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79.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579.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4.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6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万元。支出预算较2023年预算减少101.62万元,人员退休、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及响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压减预算减少。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9.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04万元,比2023年减少101.62。其中:基本支出78.54万元,比2023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本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9.0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高霞,联系方式:023-65740214)

附件下载: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xlsx
原文下载:金凤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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