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2-01234 | [ 发文字号 ] | 虎街发〔2022〕51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虎溪街道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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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字号 ] | 虎街发〔2022〕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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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虎溪街道 |
[ 成文日期 ] | 2022-05-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5-24 |
各科室(中心、站、所)、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重庆高新区虎溪街道办事处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溪街道办事处
2022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虎溪街道2022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和重庆高新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虎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结合虎溪街道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坚持“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按照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的要求,全面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形成党建引领、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市场运作、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进一步提高家庭和其他厨余垃圾分出量、分类投放准确率及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三、实施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高新区虎溪街道辖区内的公共机构、企业、居民小区、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
(二)职责分工
1.党政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所有党政机关;
2. 民政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医疗、养老机构;
3. 财政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银行、金融机构;
4. 经发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超市、限上规上企业和平台公司;
5. 规建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社区(村)、物业小区和建筑工地;
6. 平安办: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宾馆、酒店行业;
7. 综执办:依法依规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前期投放、分类运输和末端处置进行监管执法;
8. 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指导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科研、文化、出版等事业单位,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景区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开展《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传工作;
9. 市场监管所:负责监督指导辖区农贸市场、餐饮企业、购物中心;
10. 社区(村):按照属地原则全面负责本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协调机制。调整虎溪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虎溪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垃圾分类工作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其余相关领导为副组长,所有科室负责人、社区(村)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划建设环保办,周祥永、陈登林、张利、郑宇为办公室主任,牵头组织召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建立考核和监管制度。各科室、社区(村)、物业企业至少要明确1至2人专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
(二)强化工作保障。财政办要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资金保障力度,所需经费在上级专项经费中统筹开支。公共机构、物业管理单位及其他社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由各单位自行解决,鼓励各单位采取市场化运行的方式筹集经费。规建办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联合街道纪工委等单位开展督促检查,督促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三)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每月按计划组织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短片、公益广告、分类指导手册等,开展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等宣传活动。抓实学校教育,打造垃圾分类示范校,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互动,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目标。发动志愿者与社会公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建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创建一批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示范岗,在全社会营造支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监督考评。健全完善街道各科室、社区(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考评机制,采取“月检查、季通报”制度,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监管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评价。
本方案从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方案予以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