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谷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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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谷镇关于2022年无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的情况说明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通知》(渝农规〔2021〕3号)文件规定,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补助给无害化处理厂(场)和自行处理的处理主体。含谷镇2022年未收到无害化处理厂(场)和自行处理的主体补贴申请,因此2022年无动物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