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高新区白市驿镇涉企行政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检查领域 | 是否涉企事项 | 法定依据 |
1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遵守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的禁烟规定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2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3 | 对在城市建成区、人口集中区域露天焚烧电子废物、油毡、沥青、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行政检查 | 生态环境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修正)第六十四条 |
4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在建筑物内部公共区域随意焚烧物品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5 | 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的行政检查 | 文化和旅游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
6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不妨碍消防车通行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7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8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行为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9 | 对养殖专业户实行雨污分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及时收集、贮存、处理畜禽粪便、污水的行政检查 | 生态环境 | 是 | 《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2020年施行)第四十六条养殖专业户应当根据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贮存设施,及时对畜禽粪便、污水进行收集、贮存、处理,防止污染水体。 |
10 | 对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城市道路设施上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的行政检查 | 城市管理 | 是 |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2022年修正)第二十一条 在城市道路设施上,未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进行下列占用、挖掘行为: (一)设置占道停车点; (二)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 (三)堆放物品、设置标牌或广告; (四)开设车行坡道或进出道口; (五)建设各种建(构)筑物; (六)其他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设施的行为。 |
11 | 对农业机械安全的行政检查 | 农业农村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 国家鼓励跨行政区域开展农业机械作业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跨行政区域作业,维护作业秩序,提供便利和服务,并依法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验。但是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对拖拉机的安全检验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安全检验为每年1次。实施安全技术检验的机构应当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 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在安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实施安全检验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对安全检验情况进行汇总,建立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档案。第三十二条 联合收割机跨行政区域作业前,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跨行政区域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第四十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在农田、场院等场所进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二)查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证书、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三)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安全状况,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停止农业机械的转移,并进行维修;(四)责令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改正违规操作行为。第四十二条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执法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佩戴统一标志,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农业机械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勘察车辆应当在车身喷涂统一标识。 |
12 | 对歌舞娱乐场所是否接纳未成年人的行政检查 | 文化和旅游 | 是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
13 | 对娱乐场所在显著位置悬挂娱乐经营许可证、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以及标志注明举报电话的行政检查 | 文化和旅游 | 是 | 《娱乐场所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
14 | 对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变更零售点名称等信息是否重新办理零售许可证行政检查 | 应急管理 | 是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施行) |
15 | 对零售经营者在零售店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是否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行政检查 | 应急管理 | 是 | 《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013年施行) |
16 | 对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加工服务、服装干洗和机动车维修等项目的行政检查 | 生态环境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
17 | 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公安派出所监督检查单位以外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遵守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规定,保持安全距离,以及遵守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消防技术标准的行政检查 | 消防救援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
18 | 对干洗、机动车维修设置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不影响周边环境的行政检查 | 生态环境 | 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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